GPA 計算器
填入課程、學分與成績等第,立即算出學期 GPA,也能試算累積 GPA。
修課成績
成績以學分加權,P/W 等免計項目不列入 GPA。
4.0 制範例:A+、A 皆為 4.0。不同學校可能有其他規則。
每科績點 × 該科學分,加總後再除以計入 GPA 的總學分。已經確定是 0 分的 F 會計入;P、W 示範為免計,不視為零分。
課程加權明細
逐科計算| 課程 | 學分 | 等第 | 績點 | 加權績點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合計 | — | — | — | — |
成績制度與計算方式
GPA =(各科等第績點 × 該科學分)加總 ÷ 計入 GPA 的學分總數。例如 A(4.0)三學分、B+(3.3)三學分,GPA 為 3.65。
4.3 模式參考臺灣大學公布的等第績分;4.0 模式採常見的 4.0 等第對照作為試算範例。各校是否使用 A+、D+、重修成績、通過/不通過科目,仍依校方規則辦理。
查看目前制度的等第/績點對照
常見問題
為什麼 A+ 有時是 4.0、有時是 4.3?
各校有不同評分制度。請在上方先選擇學校適用的績點制度;需要更精確時,可以使用自訂每科績點。
P、W 和 F 怎麼處理?
此工具的 P(通過)與 W(退選)示範為不計 GPA;F 則以 0 點計入分母。實際是否計入及是否獲得學分,依學校規定。
不同制度的 GPA 能直接平均嗎?
不能直接混合 4.0、4.3 制的 GPA。應先依同一套正式換算規則整理各科成績,才能計算具有意義的累積 GPA。
相關工具
如何使用 GPA 計算器?
- 先選擇 4.0、4.3 或自訂績點制度。
- 輸入每門課程的學分與成績等第,學期 GPA 即時更新。
- 如需估算累積 GPA,再填入先前 GPA 與已計 GPA 學分。